交办运〔20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
2018—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不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大幅减少较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为交通强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可靠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改革
1.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理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工作规范,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联合约谈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工作开展不力地区(单位)警示诫勉。
2.创新监管机制,加强联合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问题。积极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和考核考察力度,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形成部门协同共治、行业自觉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3.健全防控体系,抓好源头治理。推动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自查自控管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与风险识别手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完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4.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交通流量较大、通行危化品车辆较多等重点隧道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提高企业违法违规代价。
5.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调机制。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协同配合,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救助伤员,安抚家属。加强事故信息共享,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做好道路保畅和现场秩序管控,避免引发二次事故。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加强宣传教育,接受社会监督。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及农村地区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350、122、12328等服务监督电话和社会公共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建立旅客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输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
7.加强驾培监督管理,提升驾驶员素质。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标准,全面提升驾驶员职业素质。研究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加强教练员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管。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
8.加强职业资格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好职业资格制度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制定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9.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指导运输企业加强营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培训教育方式,培养营运驾驶员掌握突发情况应对常识,提升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从源头上把好营运驾驶员安全素质关。
三、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
10.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汽车、挂车及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GB1589—2016)、《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关口,不得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营运手续。
11.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持续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督促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按要求退出市场。加强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监管,重点整治低平板半挂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行为。开展常压罐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
12.切实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鼓励客运企业提前报废更新老旧客车,并对购买“营转非”客车的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引导“营转非”客车作为企事业单位自备车辆使用。严厉打击“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重点领域运输安全规范化管理
13.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基础保障、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真正落地实施,发挥效果。
14.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依托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完善客运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严格实施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化备案管理,逐步推进省内(含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包车信息化管理。加强与旅游管理部门的配合衔接,推进旅行社、导游和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等信息共享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严禁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
15.切实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道路客运结构调整,鼓励客运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通过不同企业间联程联运或同一企业换车换驾驶员等接驳运输方式,逐步实现驾驶员和车辆当日往返。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规范化运行。支持客运企业在客运班线起讫地间按需求和有关规定增加配客点,规范站外上下客行为,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
16.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水平。
17.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强化实际操作培训考试把关。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并与部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对接,加快实现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罐体检测报告、监督检查等监管信息全国联网。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托运、充装危险货物。
18.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制度。
五、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19.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风险防控专项行动。以高速公路上的长隧道、特长隧道、“两客一危”车辆和交通流量大的隧道、发生过较大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隧道,以及单洞双向通行的隧道为重点,严格落实公路隧道运营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认真清查影响隧道设施设备使用、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运营等关键问题,确保洞口设施设置规范、防护有效,照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洞内设施性能合规、运转正常。
20.深入开展公路安全专项工程。加强公路建设阶段的安全评价和养护阶段的风险评估,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的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为重点,深入开展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国省干线公路四、五类桥梁为重点,深入开展危桥改造工程。以山岭重丘区二级及以下国省干线公路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专项工程实施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实施效果符合要求。
六、提升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
21.健全联网联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动态监控抽查制度,建立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层层传导监管压力。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数据实现交换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突出对安全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违法行为突出企业的监管。指导运输企业搭建动态监控与驾驶员管理、机务管理、运输组织等综合运营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22.强化联网联控系统功能拓展应用。积极推广第三方动态监控平台,对“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开展动态监测服务,为政府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将“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违规接驳运输、站外揽客等重点动态监控报警纳入联合信用惩戒范围,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
23.积极做好主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积极做好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的推广使用,提升现代化信息技术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融合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督促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鼓励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24.利用大数据提升决策支持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重特大事故深度挖掘分析,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和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支撑。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改进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加强事故调查和督导检查的技术支撑。
25.加大交通应急科技应用。大力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配合气象部门加强雨雪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建设,在团雾多发的高速公路路段推广智能引导系统。推进跨部门交通应急和事故救援体系建设,完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和联动救援效率。积极开展隧道安全风险管控科技研发和新技术应用,加强特长隧道、长隧道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广智能化监控技术,提升隧道防控安全风险能力。
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实到位。一是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分年度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时间节点。二是依据部门法定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定期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或互查,定期评估工作落实效果。四是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安全隐患,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各地实施方案请于2018年7月底前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
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李 强 010-65292753;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王政新 010-66263414;
应急管理部 颜 彬 010-64464002。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