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电视电话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长李小鹏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李小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表明了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态度,提出要激发进口潜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等5个方面的务实举措,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落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6个方面政策举措,这对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李小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交通运输政府职能取得深刻转变,行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争议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李小鹏强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是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好先行、服务人民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奋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新实践。一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注重效果,建立高效协作机制。二要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需要,加快重点立法项目进程,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三要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贯彻施行,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形象。四要持之以恒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效能。五要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部门内部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六要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学法和法治培训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工作。
李小鹏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氛围。
副部长戴东昌主持会议,部总师出席会议。会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四川省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以及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作典型经验交流。部内各司局和部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相关解读
☆☆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怎么干?一起划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成效明显
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交通运输政府职能积极转变。
行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透明。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
行政争议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六个必须坚持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以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的
以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践,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为着力点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成世界领先、人民满意、有效支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到2035年,行业治理全面实现良法善治,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全过程和各领域,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把好着力点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聚焦行业发展中心工作。
聚焦关键领域改革攻坚。
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是制度基础。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履职担当。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权力制约。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重要支撑。
六大举措
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物理合并”→“化学反应”,彻底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成本高、执法效能低等问题。
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全力协调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法规出台。
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贯彻施行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
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
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持之以恒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多证联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